合同的预期违约与实际违约

所属分类:商务维权

《合同法》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预期违约与实际违约的区别在于:

(1)预期违约是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违约,而不是在履行届满之后违约,实际违约是履行期限届满后的违约。

(2)预期违约行为表现为将来不履行合同义务,而实际违约为现实的违反合同义务。

(3)预期违约侵害的是期待的债权而不是现实的债权,而实际违约侵犯的是现实的债权。

(4)违约的样态不同。预期违约的违约样态只有明示不履行合同义务和默示不履行合同义务两种,而实际违约的样态有不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中的多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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