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私家侦探”开会:“撬门”过时了
三个“法宝” 跟踪蹲点偷拍
昨日,记者与多名参会者交流后得知,目前国内的私家侦探行业颇为广泛:除了大众熟悉的追债、婚外情调查外,还会涉猎知识产权(比如为知名品牌打假)。来自上海Control Risks的高级顾问李松奎称,他们公司的总部在伦敦,他们的业务主要是对大型企业的合作对象进行诚信调查等高端服务。
在13名受访者中,所有人表示,因为“得邦事件”的警钟,今后不会采取强制进门这样的手段。然而,无论私家侦探公司的业务范围是什么,所有公司不得不承认:跟踪、蹲点、偷拍,是获取证据的主要手段,被业内称为:“三宝”。
那“三宝”又是否属“触线行为”? 成都金牌律师、四方达律师事务所律师侯盛认为, “偷拍不一定就侵害被拍人的合法权益。”侯盛认为,所谓合法权益是受法律保护的权益,而被拍人诸如包二奶行为或情节被偷拍,虽然记载了他们不愿意让人知道的事情,但这种包二奶行为本来就不受法律保护,并非合法的隐私权,所以,这种偷拍是可作为证据的。但是,不能为了偷拍采取不择手段的方式,如拘禁、胁迫、擅闯私人住宅等行为,不能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不能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否则,这就不只是偷拍的问题,可能由此触犯刑法,构成相关刑事犯罪。比如“得邦事件”涉及的就不只是偷拍,而是擅闯行为。
【各方热议】
“私家侦探”以侵权的方式维权?
近日,得邦女子维权中心“私家侦探”撬门拍裸照一事引起了人们对“私家侦探”这个行业的广泛关注。
正方观点
搜集证据难 没私家侦探该咋办?
“女人在婚姻中是弱者,如果丈夫出现不道德的行为,女方只能通过‘捉奸在床’的办法取得证据要求赔偿。但对个人来说,要搜集这样的证据太难了,所以只有求助‘私家侦探’。”成都市民刘女士认为“私家侦探”的存在是合理的。她说,我曾经也是婚姻中的受害者,也“抓过奸”。“当时我是带了人去把门骗开的,这才抓了现行。如果我有其他办法,相信也不会用这种方式。所以如果不能用这种方法,请问还有哪种方法是合情、合理、合法的?”
学者观点
给私家侦探合法身份?
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生导师何家弘教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私人侦探”的工作本身也有两面性,既有维权的一面,也有侵权的一面。一方面,它满足了当事人的知情权;另一方面,它有可能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当前中国的私人侦探业存在不少问题,例如,从业人员缺乏专业培训,而且良莠不齐;调查行为缺乏明确规范,时有侵犯人权之争;行业管理缺乏法律定位,犹如地下活动;业内人士缺乏长期考量,导致收费混乱。
何家弘认为,我们首先应该承认私人侦探的合法地位,让其从“半地下”经营转变为“地上”的公开经营,然后引导其发展,规范其活动。规范私人侦探业的最好办法,就是给它个明确的身份,用法律的规定来约束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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