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业:无限风光在险峰
近几年,在国内一些大中型城市诞生了一个新型行业——调查业。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03年底,中国已有调查类企业组织或机构,如调查公司、咨询公司、危机管理公司等2万多家,专业调查机构、调查从业人员近20万人。一些具有“私家侦探”性质的规模较大的调查公司已达到了上百人的规模。而在美国,私人侦探从业人员达160多万,是规正规警察人数的3倍。业内人士认为,由于社会经济的发展、私人企业的大量涌现、公民法律意识日渐增强,对证据的需求量越来越大,侦探业务前景应该是很广阔的。今年4月1日开始施行的民事诉讼举证新规定中“合法偷拍偷录可做证据”也让侦探行业有了法律生存空间。
我市首家登记注册的博远调查公司负责人介绍说,真正有意义的应该是经济领域里的资讯调查,这在我们国家尤其显得有必要。现在,很多媒体都在探讨我国目前存在严重的“信用危机”。正是因为国内企业信誉的下降,才给商务调查提供了发挥才干的广阔空间。虚假资信、诉讼前后资产追踪、保险领域的理赔调查、招聘用人的虚假欺骗调查等方面的调查,这些空白地带需要靠调查机构来弥补。
私人调查向来是人们崇拜和向往的一种业,在某些市民的心目中它是正义与力量的化身。调查活动集隐蔽性、保密性、危险性于一体,因此对从业人员道德、心理、生理各方面素质要求非常高。
现代社会条件下,除了渊博的知识和丰富的经验,称职的私人调查还应具备哪些基本条件?国际权威人士裘根·索沃尔德认为私人调查应具备3种才能:“天赋的观察能力,对于人性的深刻认识,把一些看似孤立的事物联系在一起的想象能力。”我国一位老调查说:“调查有4个强项,顺风耳、千里眼、蛤蟆肚、铁脚板。”即具有听闻四面八方信息的耳朵;有明察秋毫的火眼金睛;有经得起饿、受得起气的肚皮;有一双能走遍天涯海角的铁脚板。这些行家们的经验之谈,自然有一定道理。
一个行业能否被社会认可,关键是看该行业运作是否符合法律规范及其从业人员的素质与数量。私人调查既然在中国出现了,也表明了是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业内专家认为,在我国,民间调查领域实施公开准入制度将是早晚的事,但获得执业证书的私人调查机构及从业人员还必须要接受能法律和业务方面的定期培训。现阶段,应鼓励采用业余学习或函授学习的方式,来培训私人调查从业人员的法律和业务知识,加强其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提高其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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